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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節能減碳維護良好生態環境,請確實將垃圾分類為:一般垃圾、可回收資源、廚餘三大類,未確實分類者,處以新台幣1200~6000元罰鍰,拜託鄉親務必協助與配合,既可免於受罰,又可讓資源循環利用,逐步邁向零廢棄的生活型態,讓地球更美好,以有效減少垃圾量,撙節公庫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