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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工招募:志工人數目前已額滿。


藝文活動



(二)志工排班表:提供檔案下載



(三)志工服務規則:


 


苗栗市藝文中心志工服務規則


 


一、志工服勤
       1. 志工服勤時應著志工製服配帶識別證,並填寫簽到簿以示負責。


       2. 志工每一檔期至少服勤乙次。


       3. 服勤志工應依服勤表上所訂時間到達本中心,如有事不能服勤時,應事先與藝文中心志工換班,並知會本中心。


 


 二、獎勵與福利
       1. 每年表現優異者由本中心加以表揚及獎勵。
       2. 每年得參加苗栗市公所舉辦之聯誼活動及自強活動。
       3. 平時得參加本藝文中心舉辦或推薦參加其他單位辦理之研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