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工招募:志工人數目前已額滿。

(二)志工排班表:提供檔案下載
(三)志工服務規則:
苗栗市藝文中心志工服務規則
一、志工服勤
1. 志工服勤時應著志工製服配帶識別證,並填寫簽到簿以示負責。
2. 志工每一檔期至少服勤乙次。
3. 服勤志工應依服勤表上所訂時間到達本中心,如有事不能服勤時,應事先與藝文中心志工換班,並知會本中心。
二、獎勵與福利
1. 每年表現優異者由本中心加以表揚及獎勵。
2. 每年得參加苗栗市公所舉辦之聯誼活動及自強活動。
3. 平時得參加本藝文中心舉辦或推薦參加其他單位辦理之研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