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項目明細表
徵才機關: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職稱:短期約用人員(僱用期間為 113 年8 月01 日 至 113 年11 月30 日 止)。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苗栗縣苗栗市公所及所屬單位
資格條件:
1. 高中畢業。
2. 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具團隊精神及溝通能力。
3. 具工程營繕、整理器具能力。
4. 熟客語。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協助工地清潔、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及殯葬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苗栗市公所苗栗市生命紀念園區(苗栗市南勢里21鄰208之1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甄選報名表。
2. 學經歷證件(國民身份證、駕駛執照及畢業證書影本,請這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 請於113年07月17日前送至(或郵寄)本所殯葬管理所收(即苗栗市生命紀念園區),信封請註明「應徵苗栗市公所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並請載白天連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4. 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所擇優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聯絡電話(037)370616、370611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