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我國境內之全體民眾(含本國及外國之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除應遵守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並應遵守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所列「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及「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二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