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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市宜春路從平交道口到台肥廠門口的路旁
回覆內容(112/10/19 下午 04:00:21) 劉先生 您好: 有關您所陳宜春路平交道旁農地割草後未清除1事,本所派員現勘後,因未能確知所陳農地,依您所留聯絡電話於112年10月19日14:16電聯未果,煩請您來電告知所陳農地正確位置,以便後續處理。另您提及宜春路台肥廠外牆的路旁棄置之垃圾,本所已知會台肥廠方,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定期派員清掃,謝謝您的留言。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