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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市嘉新里豪美街22巷16號口
回覆內容(111/8/31 下午 04:34:12) 您好: 有關您反映嘉新里豪美街22巷16號前垃圾拒收一事,本所於111年8月30日與您電聯,因您已先行清除所陳垃圾包,致無法確知是否因未分類而拒收,我們會向該路段清運同仁詳查了解所陳情事,並加強對同仁服務態度教育訓練與市民鄉親間建立良好的溝通、互動、應對方式,避免造成誤會,藉以提升優質服務品質,謝謝您的留言。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