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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市金龍街78號
回覆內容(111/8/31 上午 09:31:07) 黃小姐: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市金龍街78號前方道路停放白色無牌車輛1事,經我們工作人員前往了解訪查,該部車輛為中古車商所有為堪用待售車輛,我們已轉知車商能將車輛移置事當位置停放,謝謝您的留言。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