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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市府前路160巷口(苗栗市府前路156號旁巷口)
回覆內容(110/10/13 上午 11:12:47) 郭先生 您好: 您反映有牌車輛佔用道路停放太久,張貼處理的權責單位為警察局,本所稽查員110年10月12日下午約13時30分前往察看,經詢問車主已將車牌拆下,並請拖吊車正在移置該輛汽車。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