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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主旨:苗栗市河濱公園每月割草一次,上次少部份面積未按多年來割草的面積割除雜草,雜草長高又茂密,影響環境美觀及散步市民的安全,請比照8年多來每月割草的面積,一併割除雜草。
說明:
一、苗栗市河濱公園頭屋大橋旁邊土地公廟(伯公廟)右前方,在河邊人行步道(自行車道)和堤防之間(在堤防外面),約有10多坪土地面積(河川地) 8年多來每月割草的時候都有將雜草割掉,但113年8月底9月初割草的時侯,該片大約10多坪土地雜草未割除,只割人行步道(自行車道)旁邊大約一公尺寬的雜草,以致雜草長得很高又茂密,大大影響環境美觀及散步市民的安全,會藏躲蛇類、昆蟲及虎頭蜂等等。
二、請比照以往8多年來每月割草時,將該片大約10多坪土地的雜草一併割除,以增進環境美觀及維護散步市民的安全(常有蛇類出沒) 。
回覆內容(113/10/7 下午 02:26:33) 台端您好:河濱公園之管轄機關為苗栗縣政府,本所擬將您的建言函轉相關單位。感謝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