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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損壞地點 為公路跟中山路交叉口對面,有一個路燈,路燈旁有大塊玻璃碎片,已放置餘兩週無人處理,嚴重影響幼童及行人安全。每次經過都差點踩到玻璃碎片,請機關盡速派人移除,感謝。
回覆內容(113/3/11 下午 04:06:59) 擬:有關您反映於本市為公路跟中山路交叉口對面路燈旁有大塊玻璃碎片案,本所已派員清理,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