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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損壞地點 苗栗市至公路277巷口原本有畫紅線,但道路重鋪之後未復原。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應該是道路路口等轉彎處10公尺內是禁止停車,巷內停車造成三大問題
1.救護車 消防車進出困難
2.建台學生被迫走到馬路上造成危險
3.槽化線根本無法使用

請派員劃設協助
回覆內容(110/3/25 上午 11:49:17) 台端您好:有關您反映於本市自治路277巷道路重鋪後禁止臨時停車線尚未復原,該案件本所已於109年11月11日召集相關單位及巷弄內居民於現場辦理會勘,會勘決議是暫時維持現況,故禁止臨時停車線暫不復原,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