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公所工務課臨時人員甄選
一、徵才機關: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二、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三、職稱:臨時人員
四、名額:1
五、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苗栗縣苗栗市
七、有效期限:112/09/08-112/09/11
八、資格條件:
1.高中以上畢業。
2.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具團隊精神及溝通能力。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熟客語。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九、工作項目:
1.協辦工程招標資料製作及辦理上網招標事宜。
2.綜理文書資料處理。
3.協助道路管挖資料處理。
4.其他交辦事項。
十、工作地址:苗栗市公所工務課
十一、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
2.學經歷證件(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請於112年9月11日前送至苗栗市公所工務課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苗栗市公所臨時人員」並請載明白天連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4.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所擇優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聯絡電話037-367503郭課長。
十二、迴避進用規定: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十一點第一項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
十三、薪資:每月26,400元(基本工資若有調整,按其調整期日調整之),並享有勞保、健保。
十四、正式上班後由本所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得解僱之。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