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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0至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及宣導事項

  • 發布單位:社會福利課

0至未滿2歲育兒津貼補助

 服務電話:(037)-331910 轉 262

業務承辦:社會福利課

受理單位:社會福利課

育兒津貼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育有未滿二歲(含當月)兒童。

(二)兒童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三)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四)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

 前項所稱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指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應備文件:

1.父母雙方之身分證(若為新住民,則檢附居留證)及印章。(委託他人辦理者,檢附代辦人之身分證及印章)。

2.父母及兒童戶口名簿(記事未被省略)或戶籍謄本。

3.(父或母或兒童)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申請及審核流程:

業務承辦受理申請→申請資料建檔→公所審核→將核定結果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