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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市為公路559巷
回覆內容(113/3/25 下午 03:53:54) 吳小姐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市為公路559巷回收車未待您丟棄完畢逕自駛離1事,先向您說聲抱歉。我們會加強對同仁與市民鄉親間溝通、互動、應對教育,以提升優質服務品質,謝謝您的留言。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