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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52號
回覆內容(108/11/14 上午 10:36:23) 劉先生 您好: 您反映的地點,本所稽查員108年11月12日約15時前往拍照後即張貼廢棄車輛拖吊通知單,屆期七日內未移置再行拖吊處理。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