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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仍然維持行人地獄、違規天堂之情狀,過往我相信有不少建言希望市公所於府前路建造人行道,但公所皆主張維持現狀,現今看到台中逢甲商圈亦開始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既保留機車停車空間亦給予行人更安全之通行環境,民眾願意以步行逛街更能提升各商家之接觸率,我認為苗栗市公所絕對也有能力做到甚至做得更好,故建請公所能再次評估於府前路畫設標線型人行道之可能,保障附近學生、購物民眾之安全,謝謝。
回覆內容(113/5/7 上午 10:31:31) 台端您好:有關您建議本市府前路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案,因本所尚無相關經費辦 理,且考量店家林立及尚有汽機車停放之需求,人行道設置尚需多方 考量,本所將於日後市區道路整體通盤檢討時配合現況研議辦理。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