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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反應有關自治路(橫跨「英才路」至「廣興街」)路段內的9支路燈,路面照明度不足之疑慮】

1.戶外照明提供用路人的安全,在行車安全考量下,路燈需要滿足路面的「亮度」、「照度、「均勻度」等規範,才能確保「路面照度均勻」,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李麗玲、黃素琴,2011)。

2.依據經濟部能源署《道路照明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之規定,道路照明燈具應符合「模擬照度均勻度」大於或等於0.33、「模擬平均照度」大於或等於7.0lx。

3.燈泡「亮度」與「照度」是不同概念,若要考量「用路人安全」,需要以「平均照度」來做評估,照度的計算公式需要考量路燈「燈泡亮度」、路燈是「單側」亦或「雙側交錯」排列、「路燈間距」、「路燈桿高度」、「路寬」等係數,才能計算出來評估「道路之平均照度」是否足夠(詳見《道路照明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以及《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第十九章道路照明-輝度及照度)。

4.反應自治路(橫跨「英才路」至「廣興街」)路段內的9支路燈現況:

(1)LED路燈的照明角度有限,不是輻射狀照明,使照明亮區受限,道路上的視野盲區增加。

(2)LED路燈為單側設置。

(3)依初步諮詢公所人員之結果得知路燈間隔間距為50公尺。

5.綜上所述,請市公所協助以規範之公式,來評估該路段的「路面照度均勻度」是否符合規範? 而非僅以口頭或肉眼或通常來說的經驗值回覆亮度已經足夠就結案但是缺乏安全評估標準,以保障市民之用路安全。

6.呈上,若「路面照度均勻度」不符合規範,請市公所考量是否「增加燈泡亮度」,由現行燈具只有「兩片LED燈板」之照明燈具(依初步諮詢公所人員之結果得知目前為87瓦),以提高路面照度均勻度? 亦或是透過其他方法,舉例來說「更換LED燈款,選用照明角度更廣的燈具」、「增設路燈縮短間距」等有效方式,來提高路面照度均勻度,以保障用路人安全,懇請協助,謝謝。

7.呈上,如果不考量採取任何措施來提高「路面照度均勻度」,煩請市公所給予市民不採取措施之理由及建言,以及所計算出的「路面照度均勻度」數值,謝謝。

8.謹附上本文所提及之相關規範資料來源之網站於「附檔」中,內文提及自治路該路段目前使用路燈現況照片,以及有關LED路燈之不同瓦數亮度間距資料參考,還有相同瓦數卻有更大照明度的路燈,以提供市公所人員參考並佐證「路燈的瓦數」並不是判斷「路面照明度」是否足夠的依據,有許多方式可以改善路面平均照度,而路面照明度是用路人安全考量的重要因素。

9.參考網址:
(1)經濟部能源署路面照明度《道路照明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網址:https://www.energylabel.org.tw/applying/efficiency/upt.aspx?cid=35&Con=1&uid=0&year=&month=&day=&key=&subID=201

(2)內政部國土管理目《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第十九章道路照明-輝度及照度,網址:https://myway.cpami.gov.tw/wiki/wikiSession/1230
回覆內容(113/4/11 上午 11:20:38) 台端您好: 有關您反映自治路(橫跨英才路至廣興街)9支路 燈照明度疑慮一事,因檢測亮度廠商近日員工旅遊,故10逾天後再與陳情人約現場測試,谢謝您的反映。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