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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市長您好 ! 關於社寮街住戶噪音的問題,我們不了解為何案件還沒解決,市府就可以逕自單方結案?! 問題還是一直持續不斷發生,而且就是因為里長處理不了,所以我們才跟市長反應,市府的職責不就是要幫市民解決問題的嗎? 所以可否請市府派專責人員前來溝通處理此案件呢? 或是相關社工人員前來視訪邱姓住戶是否有需要相關的輔導呢? 謝謝!
回覆內容(112/9/26 下午 03:42:27) 台端您好: 有關社寮街住戶在住家門口或窗戶對外大吼大叫、罵髒話製造噪音或踢門、砸東西案;因本所沒有警察權,若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請逕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如為吸毒犯,亦可報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如果有發生攻擊他人或傷害自己之行為或公共危險之疑似精神病患,請通報當地派出所及衛生所,經評估家屬同意後強制將個案送往醫院接受鑑定或住院。 又因本所為基層行政機關,沒有社工人員编制,請洽苗栗縣政府社會處,或向苗栗縣政府 1999 熱線暨為民服務系統 https://service.miaoli.gov.tw/反映。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