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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建議自治路和忠孝路路口那一帶,兩側的人行道都增設欄杆或是防撞桿,或是乾脆改成實體人行道,明明周邊都有收費停車場和停車格,沒有停車空間短缺的問題,卻還是常有車輛違規停在人行道上,造成行人通行不便,也對合法停車的駕駛人不公平,雖然可以透過交通違規檢舉來舉發駕駛人,但緩不濟急,故希望貴所可以採納意見,並希望貴所持續增設人行道,繼續營造友善行人的空間!
回覆內容(112/9/14 下午 02:07:01) 您好: 有關您建議自治路60號前標線行人行道改設實體人行道案,據里辦公處表示地方住戶及商家對於改為實體人行道有疑義未達共識,已請里辦公處進行協調,另經查該處之標線型人行道係由苗栗縣政府規劃設計施工非本所設置,本所會將您的建議函請苗栗縣政府研議卓處。另有關人行道違停部分,本所將函請警察單位加強取締.謝謝您的來信.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