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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苗栗市英才路與自治路口加菲貓釣蝦場門口放置大型充氣廣告占據人行道,行人無法行走人行道
回覆內容(112/8/10 上午 09:39:37) 您好: 有關您反映英才路與自治路口商家加菲貓釣蝦場將大型充氣廣告佔用人行道,反映事項係屬栗縣警察局權責,本所會將您的意見函請苗栗縣警察局協助加強宣導及加強進行取締作業,您亦可透過苗栗縣警察局http://www.mpb.gov.tw/網址反映或撥打110.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