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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本人於1120728反應貓貍山公園馬路東側雜草叢生久未清除(案件編號:45276),貴所回覆雞同鴨講,問題並未解決,不得不再次反應
貓貍山往老人文康中心馬路到文康前大操場,右側往文康中心,左側往東步道(步道口立有石敢當)可下切功維敘,往東步道口往前約30公尺的右側步道往上到頂部圓形休憩區週邊都雜草叢生蔓延到步道上,影響市民運動休閒,懇請貴所盡速派員清除
回覆內容(112/8/10 上午 09:09:52) 何先生您好:有關您反映貓貍山公園馬路東側雜草叢生一案,本所已於8/9派員清除完畢,謝謝您的來信.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