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關於有人在苗栗市自治路567巷違法設置路障為什麼苗栗市公所不依法排除?有很多人在苗栗市公所的網站市政建言的專欄發表很多寶貴的建言,建議市政建言專欄的承辦主管恭請邱鎮軍市長親自上網閱讀,以便對整個案情能夠全盤了解。並請邱市長親自指揮辦案,否則這件案件不知道還要繼續拖多久還不解決?

回覆內容(110/7/19 下午 04:33:15) 您好: 關於您反映自治路567巷違法設置路障未排除案,本案係屬違章建築處理非本所權責,苗栗縣政府已受理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自行拆除否則苗栗縣政府將依序強制拆除,案件後續辦理情形請逕洽苗栗縣政府使用管理科曹先生(電話037-559860)瞭解。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