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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有人在苗栗市自治路567巷道路(私人土地)興建圍籬不准民眾通行,企圖以此手段來要求政府給他獲取某種利益。請問處理這件事情的權責單位是不是苗栗市公所?如果是苗栗市公所的權責,敬請苗栗市公所告訴民眾如何處理這件事。如果權責處理單位不是苗市公所敬請答覆權責處理單位不是苗市公所。
中華民國政府權責劃分非常複雜,一般民眾很難正確了解,因而最先向最基層的單位反映,這是理所當然。此舉如有冒犯苗栗市公所,敬請見諒!
回覆內容(110/7/5 下午 02:38:33) 您好:關於您反映本市自治路567巷道路(私人土地)興建圍籬不准民眾通行情事,經查私人土地興建圍籬非屬本所權責範圍.我們已請里長與地主協調,希望能予以移除.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