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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我問苗栗縣政府:請問:苗栗火車站北邊的建中街地下道漏水修復到底是苗栗市公所的權責還是苗栗縣政府的權責?苗栗縣政府給我答覆寫說:
有關台端反映苗栗火車站旁邊的建中街地下道人行道部分漏水案,本府已於110年6月23日以府工道字第1100118374號函說明因位於都市計畫內爰依苗栗縣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二條規定,請苗栗市公所派員處理以解民瘼在案,惟未蒙受理故於110年7月 1日以府工道字第 1100123221號函請苗栗市公所提報修繕計畫函報本府爭取經費以改善漏水問題,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苗栗市公所(聯絡電話037-331910)及本府工務處楊先生(聯絡電話037-559497),敬祝您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請問:苗栗市公所是否同意苗栗縣政府的說法?
回覆內容(110/7/6 下午 03:23:35) 您好:關於您反映本市建中地下道漏水情事,本所前已回覆非屬本所權責,惟考量民眾通行安全本所已請專業廠商評估並於近期施工改善漏水問題.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