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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我在苗栗市公所的市政建言專欄提出建言寫說:苗栗市的建中街地下道漏水請修復。苗栗市公所給我答覆寫說:這是苗栗縣政府的業務。我寫信到苗栗縣政府縣長信箱提出建言,所獲得答覆:這是苗栗市公所的業務。我問行政院院長,所獲的答覆:這是苗栗市公所的業務。我問總統,所獲的答覆:這是苗栗市公所的業務。請問:苗栗市公所還會不會推辭說:這是苗栗縣政府的業務?
回覆內容(110/6/30 下午 03:00:06) 您好: 關於您反映苗栗火車站北邊的建中街地下道漏水情事,按「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斐用分擔規則」第23條規定:立體交叉完成後之財產管理及保養維護權責規定如左:一、地下道:鐵路路基下方結構物,除鐵路行車設備相關設施歸鐵路機構所有並負責管理、維護外,其餘設施由各該道路主管機關所有並負責管理、維護。本所非道路主管機關故應由道路主關機關苗栗縣政府維護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