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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最近常下雨,交通規則規定下雨天車輛必須開啟頭燈,不過街上有很多車輛都沒有開頭燈,若下雨時沒開頭燈須罰1200-3600元,也許是民眾沒有這種觀念,因此請市公所於各陸橋上的跑馬燈,顯示下雨天須開頭燈訊息,除不會讓人民荷包失血之外,也可提昇行車安全。
回覆內容(110/6/7 上午 10:57:42) 台端您好: 本所將於電子看板張貼{日夜行車開頭燈,安全保障多一分}.{白天開頭燈.點亮平安燈}標語,提醒用路人行車平安.謝謝您的來信.敬祝 健康平安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