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我是福麗里33鄰忠孝61~72號住戶以前市公所尚未更換新垃圾車時垃坄車可至社區內收垃圾,更換後無法到社區內於是清潔人員請我們把垃圾拿至社區口以便收取,但日前在社區前公告置放垃圾將予罰鑀.本區社區收垃圾時間為16:00~16:30,大家都還没下班.該如何呢?我的想法如下:
1.請將收取垃圾時間改為18:00以後
2.請將垃圾車更換為可進入社區之車輛
3.上班前將垃圾先放里長家請里長為民服務
回覆內容(110/5/12 下午 03:03:01) Annine您好: 您反映的地點5/7上午因民眾向里長陳情髒亂,本所稽查員會同里長及附近住戶現勘,現場一堆疑似清理房子的椅墊雜物以及兩袋未分類垃圾包形成社區道路髒亂,經里長和里民溝通遂將該處擺置的回收籃撤走並掛上告示牌,已請垃圾車.回收車到達巷口時停一下,讓巷內民眾有充裕時間提丟上車,倘若配合不到垃圾車時請鄰居協助或者利用本所設置8處日間定點(例如上午7:55至8:20民族路巨蛋前).本所垃圾 車收集路線皆按排定表依序行進先後到達各區,本路線車輛汰換已達3年以上未進入該巷內,且巷內停滿住戶車輛無法進入,懇請大家配合共同維護社區環境整潔衛生.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