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內容 |
您好: 我是反應苗栗市新東街268號附近巷子狀況的民眾,我想處理重點並不是只有放在:「轉請警察取締」。 [貴所回覆內容:有關您反映車輛從本市新東街272巷出來視線不佳案,本所姜函請 苗栗縣警察局於該路口加強取締違規停車,謝謝您寶貴的意見。 苗栗市公所 敬復]
「重點是視野不佳、已經影響來往車輛行車安全的問題」。再麻煩思考改善策略?例如到底需不需要增設反光鏡?電線桿移置可能?確認住戶圍牆蓋設情形? 如果只是單純取締問題,民眾是有能力自行打電話報警的。 真心給予公所意見,也麻煩好好評估改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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