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書館開放時間為何?
苗栗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苗栗市大同路82號)開放時間為週二至週日08:00-17:00;週一、國定假日以及國定假日補假日皆休館。
二、如果忘記登入圖書館網站的密碼要怎麼辦?
請在「登入」畫面點選「忘記密碼」,並且輸入「借閱證號」或「身分證字號」,系統會發送e-mail到您之前留給圖書館的e-mail信箱,引導您重新設定密碼。 如果您之前申請借閱證時,沒有留e-mail,則無法用上述方法重設密碼。要請您持身分證件至圖書館櫃台,請館員幫您查詢或是重新設定密碼。
三、辦理圖書館之借閱證需準備哪些資料?可以借幾冊與借幾天?
(一) 臨櫃及網路二種方式
第一種 臨櫃辦理方式:
凡中華民國國民親自攜帶身分證、駕照或戶口名簿;大陸人士持居留證;外籍人士持護照(以上證件需為正本),均可親至本縣縣立圖書館或各鄉(鎮、市)圖書館櫃臺辦理。
第二種 網路辦理方式:
可先至本館網路辦證系統(https://webpacx.miaoli.gov.tw/register)填寫資料,本縣借書證核發方式因考量讀者持證及書籍後續借、還書等相關權益,線上填寫完「網路辦證」相關資料後,須核對您的身份證件,核對通過後立即啟用您的帳號,
網路申辦填寫完成後須核對資料,核對方式:
至本縣18鄉鎮市立公共圖書館任一館櫃檯核對您的身份證明文件,臨櫃核對資料後,當場發予實體借閱證,當日即可借書。
(二)借書證分為下列3種:
1.個人借書卡。
2.家庭卡:設籍苗栗縣之戶長持戶口名簿正(影)本,得申辦家庭卡。
3.機關學校團體卡:機關、學校、或團體得由申請人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機關、學校、團體之立案證明文件或公函辦理。
(三)個人借書卡借閱圖書資料(源)總數累計不得超過15冊;家庭卡借閱圖書資料(源)總數累計不得超過30冊;機關學校團體卡借閱圖書資料(源)總數累計不得超過200冊。圖書資料(源)借閱時間最長為30日,可續借1次(續借天數為30日);逾期未還者,每冊逾期1日,停權1日,或每冊逾期1日,罰款違約金1元,以此類推。
*本館漫畫圖書,借閱天數為7天。
(四)下列資料不外借:
1.報紙、當期期刊、參考工具書、以及地方特色館藏(鄉鎮志)。
2.其他公務用或標明不外借之資料。
四、如何查詢、續借、或預約圖書?
(一)查詢圖書:苗栗縣立圖書館館藏查詢系統( https://webpacx.miaoli.gov.tw/index )。
(二)借書到期,如欲續借時,應於到期日前7日內(含到期日當天)辦理續借,並自續借日起重新起算到期日(若欲續借圖書已被預約或讀者有逾期等情形,則無法執行續借功能)。續借以1次為限(續借天數為30日)。
(三)預約服務說明
每張借書證得預約圖書及視聽資料五冊(件)為限,預約圖書到館後等
待取書日為七日(到館當日為第一日)。凡預約圖書及視聽資料到館後即不得取消,經本館通知,未於最後取期限內辦理借閱,且一年內累計達三冊(件)者,自最後取書日之次日起,停止預約權利(含通閱)一百八十日。
停權期間未取書再達三(件)者,以最後停權日之次日起,再加計停止預約權利(含通閱)一百八十日。
領取預約書限持原預約之借書證辦理,不得以其他借書證替代。
預約書到館,民眾若有停權狀況,需俟停權狀況解除後方可借閱。
(四)前項預約圖書資料(源)請至苗栗縣公共圖書館圖書資料(源)查詢系統或館內檢索系統辦理及查詢。
(五)續借方式
1.現場(臨櫃)續借:讀者可至苗栗縣各公共圖書館服務櫃檯委由館員協助續借。
2.線上(網路)續借:讀者可自行至苗栗縣公共圖書館館藏查詢系統(https://webpacx.miaoli.gov.tw/personal )→個人書房→輸入借書證號及密碼後,執行續借功能(步驟1:先行勾選欲續借圖書,步驟2:再點選上方「續借」功能即可)。
3.電話續借:讀者可透過電話委由各圖書館館員協助續借。
五、什麼是書籍的「通閱」功能?
苗栗縣的縣圖和各鄉鎮市立圖書館之間,提供讀者免費的跨館借閱、歸還書籍服務。也就是說讀者如果讀者想要借閱的書籍,鄰近的圖書館沒有收藏,但其他鄉鎮市立圖書館有收藏,則讀者可以透過館藏查詢系統申請借閱他館書籍,而這樣的服務是免費的。
六、如何辦理書籍的「通閱」?
請開啟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並點選首頁的「館藏資源/苗栗縣公共圖書館館藏查詢」,並在館藏查詢系統中查詢到您要借閱的書籍。如果您想借閱的書籍鄰近的圖書館就有收藏,且館藏狀態為「仍在館內」,請您直接至該館借書(如果書籍的狀態為「已被外借」,則要使用「預約」書籍功能排隊等候)。如果您想借閱的書籍較遠的圖書館才有收藏,且書籍為「仍在館內」,此時您就可以使用「通閱」功能,調借書籍至您鄰近的圖書館取書。 「通閱」書籍的橘紅色按鈕位於書籍資訊的下方,點選後請依照網頁說明登入,以及選擇您要從哪一個圖書館調閱書籍、在哪一個圖書館取書,接著輸入您的e-mail(通閱的書籍到取書館後,會透過e-mail通知您)和電話號碼,最後按下「確定申請」即完成申請。
七、在別館借的書可以在這裡還嗎?
可跨館歸還借出之館藏資料,休館時間請投至設有還書箱(口)之各鄉鎮市立圖書館。
八、借書證遺失之處理?
(一)借書證遺失時,應即向本館辦理掛失登記,再持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補發。
(二)民眾申請補發借書證應繳納工本費新臺幣50元。
(三)也可下載苗栗縣公共圖書館app使用。
九、借閱的圖書資料(源)若遺失或污損,該如何處理?
(一)賠書:賠償以相同或較新版本之原圖書資料(源)為原則,該書含附件如錄音帶、光碟片等,亦應一併賠償。
(二)計價賠償:依自動化系統書目檔之發行價格賠償。
十、圖書館的館藏資源有哪些?
本館的館藏資源有中文、英文嬰幼兒圖書、青少年圖書、一般圖書、漫畫、期刊/雜誌、報紙、視聽資料、參考工具書、以及地方特色館藏(鄉鎮志、客家特藏)。
十一、如何推薦圖書資料給圖書館?
至本館服務櫃檯填寫「苗栗市立圖書館讀者推薦購買單」,本館將視經費及館藏發展政策決定採購與否。
十二、圖書館是否接受捐贈圖書?
(一)本館竭誠歡迎各界捐贈,只要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的書刊資料,均為納藏對象,而本館對贈書保有自由處理權。本館因人力不足,無法派車收受贈書,讀者可直接帶至圖書館服務櫃檯或郵寄。
(二)不予受理贈書之項目如下:
1.內容已失時效性,或不具學術及參考價值者。
2.教科書、教學參考書、或考試用書
3.雜誌、歌本、或樂譜。
4.老舊、破損、或污穢之書籍。
5.政黨、宗教、或政論性之圖書資料或宣傳品。
6.盜版及違反著作權法之出版品
7.本館已有複本者。
8.本館認為不宜接受或不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方向之圖書資料(例如限制級、暴力、或爭議性圖書)。
十三、如何使用館內的公用電腦?
(一)使用時間:週二至週日08:30-17:00。
(二)使用公用電腦前應先至服務櫃檯登記(閉館前30分鐘停止受理),每人每次登記使用時段以30分鐘為限。
(三)凡持有圖書借閱證之讀者(限使用本人證件,不可借閱他人證件)均可使用。
(四)每台公用電腦皆有人使用時,始開放預約,僅供1人預約(限本人)。
(五)使用時段尚未結束而自行離座超過10分鐘(以登記使用時間為準),或預約時間已到而未及時使用,視同放棄使用公用電腦之權利,並將座位釋放給其他使用者。
(六)本館公用電腦提供上網查詢資料用,禁止瀏覽查詢不當網站(例如色情、暴力、賭博、鼓勵使用武器、犯罪等網站)、玩遊戲、上BBS論壇、或利用本館網路從事影響公共安全、善良風俗、以及違反法律等傳播散布行為;如有違反規定者,將限制使用者當日使用公用電腦之權利。使用者應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如違反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十四、入館利用館藏資源時,可否將背包攜入館內?
本館為求完整保存圖書文獻,同時館內1、2樓座位有限,對入館讀者攜
帶私人物品進館,是有所限制,進入2樓一般書庫時,請暫時放置包、
提袋於手扶梯旁的置物櫃。
十五、可以攜帶食物、飲料、或寵物進館嗎?
不可以。館內(含自修室)禁止飲食(白開水除外)或攜帶寵物進館,以維護環境清潔、保護館藏或設備、防治老鼠或害蟲、以及維持讀書氣氛(避免食物異味);違者依本館閱覽規則,暫停入館資格。危險物品亦不得帶入館內,並不得張貼廣告、散發傳單、或推銷商品。違反本規定時,經本館人員規勸不聽者,本館得視情節輕重,請其離館或暫停其閱覽權利;情節重大者,報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十六、圖書館是否提供插座電源讓讀者使用電腦設備?
無。依利用經驗,常有讀者將電源作私人電器充電之用,在現階段尚無開放電源之考量,如有造成使用不便,敬請見諒。
十七、圖書館是否有提供無線上網服務(Wi-Fi)?
有。
十八、機關團體學校如欲參訪圖書館,要進行哪些手續?
可透過電話、親臨本館、或來函向館員預約登記參訪日期,抵達本館時再填寫「參訪/班訪活動申請登記冊」;機關或團體若未事先申請參訪,本館有權予以拒絕。
十九、如何登入使用苗栗縣公共圖書館APP
手機下載苗栗縣立圖書館app->點選行動借閱證->新增借閱證->輸入帳
號(借書帳號碼或身分證字號)密碼(自行設置的密碼)。
苗栗市立圖書館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