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項目明細表
徵才機關: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苗栗縣苗栗市
有效期限:111/08/01-111/08/03
資格條件:
1.高中以上畢業。
2.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具團隊精神及溝通能力。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熟客語。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辦工程招標資料製作及辦理上網招標事宜。
2.綜理文書資料處理。
3.協助道路管挖資料處理。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苗栗市公所工務課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
2.學經歷證件(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請於111年8月03日前送至苗栗市公所工務課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苗栗市公所臨時人員」並請載明白天連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4.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所擇優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聯絡電話037-367503郭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