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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臨時人員3名

機關徵才項目明細表

 

徵才機關: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苗栗縣苗栗市

報名期限:111/02/23 - 111/02/25下午5時止

資格條件:

1.高中畢業。

2.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具團隊精神及溝通能力。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熟客語。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協助殯葬業務、採購、行政等庶務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和本市生命紀念園區現場輪值班工作人員(含假日)

     資:新臺幣25,250元整。

 工作地址:苗栗市公所(苗栗市府前路76)及本市生命紀念園區。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

2.學經歷證件(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及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請於1110225日前送至本所殯葬管理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苗栗市公所臨時人員」並請載明白天連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4.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所擇優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聯絡電話037-331910#252 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