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前已完成帳戶資料建檔者,#不需重複再次申請】
一、發放對象:114年1月1日(含)前設籍苗栗縣且115年1月1日(含)前之
📌1.年滿 65歲 以上長輩〈50年1月1日(含)前出生〉。
📌2.年滿 55歲 以上原住民〈60年1月1日(含)前出生〉。
二、發放時間:115年春節、端午節、重陽節。
三、發放金額:每人每節核發新臺幣1,000元整。
四、發放方式:由公所以「匯款」方式撥入受領人本人帳戶。
五、注意事項:
1.收到通知單後,請填寫匯款同意書,並提供本人有效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影本應清晰可辨視戶名、帳號資料。
2.建議優先提供 本縣農會或郵局帳戶。
3.各類專戶帳戶不受理(如年金專戶、勞保專戶等)。
4.填妥匯款同意書後,請盡速送交至苗栗市公所建檔。
PS※若沒有收到匯款同意書者,可親至本所1樓社會福利課列印, 並請攜帶「身分證、存摺」 列印建檔,謝謝各位鄉親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