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交通部觀光局為輔導旨揭1公頃以下農牧用地(或林業用地)申請設置露營場相關設施,前經該局分別於111年7月20日訂定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附件1)」、111年11月16日發布「露營場申請執行疑義-常見問答FQA(附件2)」及111年12月16日發布「露營場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暨計畫書範本(附件3)」,本縣文化觀光局亦已協助將上開相關資訊揭露於「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官網(https://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觀光類」供需要者下載使用

  • 發布單位:產業發展課

1821710_0021414A_附件1-露營場管理要點(逐點說明)V1_page-00011821710_0021414A_附件1-露營場管理要點(逐點說明)V1_page-00021821710_0021414A_附件1-露營場管理要點(逐點說明)V1_page-00031821710_0021414A_附件1-露營場管理要點(逐點說明)V1_page-00041821710_0021414A_附件1-露營場管理要點(逐點說明)V1_page-00051821710_0021414A_附件1-露營場管理要點(逐點說明)V1_page-00061821710_0021414A_附件1-露營場管理要點(逐點說明)V1_page-00071821710_0021414A_附件1-露營場管理要點(逐點說明)V1_page-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