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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南苗市場對側臨時停車場於115年1月19日零時起開始收費管理

  • 發布單位:工務課

主旨:公告本市南苗市場對側臨時停車場於115年1月19日零時起開始收費管理。

依據:依據苗栗縣政府115年1月6日府工運字第115000382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收費管理範圍:南苗市場對側臨時停車場(中山路與米市街路口旁)。

二、收費時間:24小時收費。

三、收費標準:

  (一) 汽車:臨停第1小時20元,第2小時後以10元/半小時計費;月租每月2,400元。

  (二) 機車:臨停第1小時免收費,其後計20元/次;月租每月500元。

  (三) 月租費率廠商另訂優惠費率者不在此限。

四、前項停車費率調整時由本所另行公告。

五、其他注意事項:本停車場設有汽車限高2公尺且貨車禁止進入,請依規定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