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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生命紀念館聯外道路拓寬工程」需用土地徵收案公聽會紀錄、簡報資料及陳述意見單

  • 發布單位:工務課

本案工程用地土地所有權人之繼承人如對本案土地徵收、興辦事業計畫或協議價購有任何意見,請於115年7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妥隨附之陳述意見單寄回本所;逾期未提出者,將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