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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公有路邊收費停車場(部分路段)於114年1月1日起實施假日收費

  • 發布單位:工務課

主旨:公告本市公有路邊收費停車場(部分路段)於114年1月1日起實施假日收費。

依據:依據停車場法第12、13條暨苗栗縣政府113年12月18日府工運字第113027523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假日收費管理範圍:本市中正路(為公路~愛國路)、中山路(為公路~國華路)、府前路(縣府路~忠貞路)、府東路(自治路~府前路)及縣府路(府東路~忠孝路)等5條路段。

二、假日收費時間:周六及周日之上午8時至下午7時止。

三、假日收費標準:小型車每半小時新台幣10元整,停車時數一律以半小時計費,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逾30分鐘以一小時計(移動車格須重新開立停車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