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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勵輔導造林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業務項目:申請獎勵輔導造林
※承辦單位:產業發展課
※服務電話:(037)331910轉200
※依  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應備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或團體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四)申請人私章。
(五)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應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或承租契約書。如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之印鑑證明,其印鑑樣式應與同意書內容相同。如承租國有或公有土地者,應檢附出租機關同意造林之文件。
(六)申請人為共有土地所有人之一,應提出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書或分管協議書,並附共有人全體之印鑑證明,其印鑑樣式應與同意書或協議書內容相同。
(七)符合輪作休耕山坡地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