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項目:受理申請稻田休耕、轉作申報
※承辦單位:產業發展課
※服務電話:(037)331910轉156
※依 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認定基準:申領轉(契)作獎勵或生產環境維護給付以83至92年為基期年,在基期年10年中任何1年當期作種稻或契約蔗作有案,或於83至85年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之農田。申領稻作直接給付土地須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且102~104年任一年度當期作申報種稻(含曾參加小地主大專業農),或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經營主體契作收購有案,且確實種稻者,惟種植再生稻者不得辦理。
※應備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戶長身分證、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苗栗市農會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