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市水源里陽明72號前、73號斜前方 永信水電行旁空地垃圾聚集處。
回覆內容(115/6/24 上午 10:06:02) 您好:有關台端反映環境髒亂情形,本隊前已派員於現場張貼禁止棄置垃圾告示,並列為巡查重點區域,加強勸導及清理作業。您所建議增設監視設備一節,本所將納入研議評估辦理。另如民眾發現違規棄置垃圾行為,可協助提供相關影像、照片、車牌號碼或違規時間等具體資料,本所將依相關規定查處,以維護環境整潔。感謝您對環境衛生的關心與支持,本所將持續加強巡查及環境維護作業。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