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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市嘉福街330巷6號
回覆內容(112/5/3 上午 11:52:37) 胡先生 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市嘉福街330巷口轉角處圍牆下 , 長期放置兩個三角錐當私有車位1事,本所於112年5月3日9點現勘後,已轉知權責單位: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電話:361917)處理,謝謝您的留言。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