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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市水源里金龍街70~74號之間對面
回覆內容(111/7/25 上午 11:33:42) 黃小姐:您好! 有關您反映在水源里金龍街70~74號對面,有一部長期停放未移動無牌車輛,我們請同仁前往張貼移車通知單,告知車主在七日內要自行將車移置適當位置停放,車主如逾期未妥善處理,將會轉請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協力廠商拖吊至暫置場,感謝您的留言。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