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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市福麗里2鄰至公路141號
回覆內容(111/6/20 上午 08:33:23) 湯先生 您好: 您反映的問題及地點,經電話聯繫得知旨訴的垃圾您已經先行清除,並自行加裝監視錄影設施,屆時住戶若再隨棄垃圾,將檢附影像向環保局舉發。 至於電話中您提到巷口店家也會將垃圾擺放後面(大樓公共空間)鐵門旁造成汙染,對此本所111年6月16日中午約13時許已經去電該業主,請其配合清理的垃圾包先以桶裝加蓋暫放自己店面後門,等待垃圾車到達再提丟上車,避免汙染社區環境衛生,業主亦表示會盡量配合。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