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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通報地點 苗栗市新庄街91巷42弄
(石濤園社區門口旁)
回覆內容(110/7/16 下午 04:41:06) 殷先生 您好 有關您反映新庄街91巷42弄石濤園社區門口有民眾任意擺放垃圾1事,我們有請稽查同仁前往協助了解處理,經查為資源回收個體戶,將撿拾回來的回收物,分類後,把價值低或不要的垃圾擺放在該處,我們已經勸導改善,倘若仍未加改善隨意擺放棄置行為,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給予處罰,謝謝您的留言。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