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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損壞地點 苗栗市嘉盛里復興路五段220巷29號旁邊道路瀝青剝落損壞造成用路人跌倒受傷,敬請派人前往修復,謝謝。
回覆內容(112/2/24 上午 08:14:19) 里長您好:有關您反映於本市復興路五段220巷29號旁道路破損造成用路人跌倒受傷案,經查旨揭地點於私人土地範圍內,請貴里辦公處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後,本所再研議辦理,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