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言內容 |
先前已就「舊水源社區桌球場地活動所衍生之噪音問題」提出陳情,惟截至目前未見任何實質改善,特此再次說明並請求重新查核。
該桌球場地目前仍於每日約下午三點至晚間九點間不定時進行活動,過程中持續產生重複性撞擊聲、低頻噪音及疑似結構傳振,對周邊住戶造成長時間干擾,已明顯影響居住安寧與生活品質。此情形顯示該場地之管理與使用機制恐有失靈之虞,請主管機關一併查核其場地使用之合理性與適法性。
另特別說明,本案所涉噪音並非一般可由 A-weighting 分貝計(dB(A))準確反映之高頻噪音,而係屬於低頻噪音及結構傳振類型,其特性包括: • 一般分貝量測數值可能不高 • 但實際對人體造成顯著不適,且具長時間累積影響
因此,懇請貴局勿僅以「現場量測分貝未超標」作為結案依據,而應依低頻噪音或振動相關之專業評估方式進行檢測與判斷,以符合實際影響狀況。
本案實質上並非單純噪音干擾問題,而係屬長時間低頻暴露與建築結構共振所引發之環境影響。即便未達一般噪音管制標準,低頻噪音仍可能對人體造成下列影響: • 睡眠障礙 • 心悸、頭痛等生理不適 • 焦慮、情緒不穩等心理影響
若僅依一般分貝量測即予以結案,恐與實際居住影響不符,亦未回應低頻噪音管制與處理之精神。
基此,懇請貴局重新派員依適當之低頻噪音或振動評估方式進行確認與處理,並就場地使用管理是否妥適一併查明,以保障居民之基本居住安寧。
敬請重視,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