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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回覆內容(114/9/22 上午 10:12:06) 台端您好:有關您建議於本市英才路與建中街及英才路與正發路路口設置行人員用時相(行人與車輛號誌分開)案,因交通管制號誌非屬本所權責,本已將相關建議事項函請苗栗縣政府卓處,台端亦可逕向苗栗縣政府交通工務處運輸管理科反映,苗栗縣政府電話:1999。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