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本人居住於苗栗市北安街之大樓內,每日之垃圾、資源回收及廚餘均按照規定分類清楚。但是前一陣子大樓管理員轉達我等住戶,清潔隊員告知此後紙餐盒、飲料紙盒、紙杯⋯等紙類容器均屬於垃圾,不可歸類於資源回收。因為此項新規定,造成大樓內垃圾量暴增,待詢問我辦公室大樓之清潔人員,其曰未曾聽聞此項新規定,使得我很納悶同市內為何有不同的規定。因此今日特來留言,希望能釐清並確認資源回收的分類方式,日後也能有遵循之方向。
回覆內容(112/3/1 上午 11:47:32) 涂小姐您好:有關您詢問紙餐盒.紙類等紙容器是屬一般垃圾或回收物一事,上述紙類容器都是環保署公告可回收項目,所以請您代為轉達管委會協助回收,至於本所工作同仁的錯誤認知,我們會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感謝您們為落實環保資源回收工作的配合,也謝謝您的留言. 苗栗市公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