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內容(111/9/8 上午 08:58:24) |
賴先生您好:有關您反映本市自治路晚間資源回收車,無法依照表定時間往往都會遲到達收集一事,經我們向該路線服務工作同仁查詢,因為邇來民眾釋出回收物數量增加,為顧及人員及行車安全,在回收車斗滿載時,必須返回廠區卸貨,來回路程及作業時間約需40分,因此重新回到尚未收集地點,才會造成時間上延誤,造成您的不便,也請您予以見諒,同時對於您提出增加回收車及回收次數問題,我們會考量現有車輛及人力調度許可錄案研究辦理,期望能有所改善,謝謝您的留言. 苗栗市公所 敬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