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內容(110/9/17 下午 03:33:53) |
鄒小姐您好:
您所述城市景觀議題,主管機關為苗栗縣政府,縣府為辦理苗栗縣都市設計審議工作,強化地區特色,提昇都市生活環境品質,特設置「苗栗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另為提升苗栗縣轄內都市環境美質,縣府亦訂定「苗栗縣都市設計審議規則」,文中提及的本所前廣場亦是由苗栗縣政府發包設計。
本所認為,良好的城市景觀可以讓城市呈現自然景觀藝術,使居民在城市生活中具有舒適感和愉快感。但是要形成獨具特色的城市景觀,必須針對各種要素進行系統組織及改造,絕非一蹴可幾。本所非常希望對城市規劃或設計學有專精的專家學者能大力號召投入苗栗市的城市景觀改造運動,一起凝聚在地居民共識,協助政府推動城市美學。謝謝您的來信,敬祝
平安順心
苗栗市公所敬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