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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建言內容 您好:
敝人於109年9月1日19時39分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英才路至國華路,要前往家樂福時,被北苗派出所警車鳴笛攔下。
違規事由是:機車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
在警員開單前,敝人有明確且清楚的向警員解釋:
(1)英才路及國華路路燈設置鮮少且昏暗。(警員說「路燈設置」可向苗栗市公所申訴)
(2)警員說的在「信邦電子」公司門口前有待轉區,但敝人在不遠處只有看到高大的路樹以及一片昏暗的鵝黃燈光,尤其是在騎乘時的視角早已被路樹擋住。
(3)當時有輛廂型車在看到左轉燈亮起時立刻左轉彎往家樂福方向,但因該廂型車車體較高大,以敝人騎乘機車之視角,該輛廂型車擋住了除「紅綠燈交通號誌」以外的指示牌,致使敝人被嚴重誤導,進而被北苗派出所之二位警員開單。

敝人騎乘過程中並無超速或闖紅燈,卻因燈光昏暗、號誌設置不明、路樹遮蔽等因素,讓敝人在交通上留下汙點紀錄。
苗栗市公所未盡改善路樹修剪、該路段的路燈明亮及指示牌擺放位置,致使敝人在交通上有冤難伸,還懇請市長幫忙,謝謝!
回覆內容(109/9/4 下午 04:46:13) 陳小姐您好: 該路段為台13線屬公路局苗栗工務段所轄,本所僅協助路燈之維護管理,路燈之設置符合規定亦無照明異常情形,路樹部分將協助轉知工務段知悉. 苗栗市公所 敬復